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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今年年底前,重点用车单位必须建设门禁视频系统, 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管控措施,严禁不符合管控要求的车辆进出厂,严禁使用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场内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_ | 门禁视频系统建设及联网企业包括: |
全市A、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年货运量100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 7月31日前 完成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或升级)并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联网, 对未按时完成建设(或升级)与联网的将按照绩效分级“短板原则”,予以降级或取消评级资格;其他重点用车单位, 12月底前 完成建设(或升级)并联网; 对暂不具备联网条件的企业,说明原因并报计划完成时限。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对未按期完成门禁视频系统建设(或升级)和联网的重点用车单位,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和入户抽检频次,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严格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
来源: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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