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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全”入手创新职校学生技能大赛机制
吕斌
“普通教育有高考,职业教育有大赛”几乎成了分别彰显两种教育类型的鲜明特征。职业院校基本都把举办、承办或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造学校的名片、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平台。毋容置疑,大赛对促进职业教育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问题。我们以为,必须坚持系统观点,坚持问题导向,从“五全”入手形成“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面向全体学生。《职业教育法》提出:“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这一要求对举办技能大赛也有指导意义。大赛作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一个抓手,应当面向全体学生,给每一个学生提供一个展示才华、促进发展的机会。能参加学校以外的大赛,特别是国家级技能大赛的人毕竟是少数。这个少数应当是层层竞赛“选拔”出来的,而不是学校“预定”出来的。部分学校实践教学不扎实,实验实训课开出率不高,校内竞赛没有落地,为了参加各类竞赛,指定学生及老师,在小范围内强化训练,为了参赛而训练。这样的竞赛达不到促进“赛教融合”“赛训融合”的目的。技能训练不是为了参加竞赛,竞赛是为了促进教学和训练。以赛促教、促训的前提是普及,“少数人”是“海选”出来的。把大赛建立在全员训练的基础上,建立在日常实践教学基础上,建立在普及的基础上随机方式确定校外各级大赛人选机制,真正夯实“底子”,彰显“底气”,厚植“底蕴”。
服务全面发展。职业教育的具体目标是培养德才兼备的技术技能人才。一般来说,某一项大赛仅仅能反映学生某些方面的素质。参赛能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技术技能等素质,但在一个赛季内让学生专门进行与大赛相关的训练,以获奖“论英雄”,难免有跑偏的嫌疑。大赛是教育教学的组成部分,不是全部;是促进教学的手段,不是目的;是“特殊状态”,不是教育常态;是一个抓手,不是唯一抓手。要切实把大赛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遵循教育规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开发课程,完善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覆盖全部专业。实践教学是职业教育的显著类型特征。现在,学校普遍把指导学生在相应级别技能大赛中获奖作为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业绩条件,把学生获奖作为中高职学生升学的计分项目,就业的参考内容。但一些专业各级都不设赛项,教师没有机会获取这一业绩,学生也没有机会取得这项成绩,有失公平。大赛理应涵盖全部专业,不能“厚此薄彼”。涵盖全部专业,全国、省级、行业竞赛难免“过大”“过多”,年年搞也“过频繁”。一要科学评估大赛的作用,降低大赛成绩在教师评价、学生升学中的权重。二要严格限定举办主体,避免一个专业一年内重复多次举办赛事。三是实行届次化,推行大类化,出打造精品赛事。也可举办随机抽查式赛事,检验学校实践教学成果,真正达到面向实践、强化能力,推进教学、促进实训,让更多学生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的目的。
着眼全程激励。大赛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一个抓手,理应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必须着眼于学习的全过程,赛前、赛中、赛后,有教、有训、有赛,互相支持、互相促进。特别是必须注意巩固获奖学生的专业思想,坚定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的信念,真正发挥示范作用、激励功能,培育更多技能“苗子”,孵化出更好的成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如果仅仅把参加大赛作为升学的一个条件,而且学的还不是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大赛的功能就弱化了。
追求全局效应。大赛对职业教育发展有没有促进作用,有什么作用,有多大作用,还取决于全社会对比赛过程的关注,全体师生对比赛过程的感知。在技能大赛比赛过程中,受众面不广是目前大赛存在的又一个问题。“关起门”来竞赛,竞赛现场只有评委,鲜有观众,严重制约了大赛的作用的发挥。在比赛中,适度扩大受众范围,线上线下结合,让全校师生尽可能亲临现场,参与大赛、感受大赛,产生共鸣、形成共振,体会成就感,感悟自豪感,培育使命感;让全社会了解大赛、关注大赛,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作者:吕斌,系甘肃省平凉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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